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第二章 海上交通安全规定

第二十一条

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第二章 海上交通安全规定 第二十一条 禁止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船舶以及国家强制报废的船舶在海上航行、作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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