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第三章 海上休闲规定

第二十九条

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第三章 海上休闲规定 第二十九条 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海上休闲活动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划定海上休闲活动区域,应当征求交通运输、海洋发展、海事等部门、机构的意见。
海上休闲活动区域应当留有足够的可供搜救船舶进出的安全通道。
海上休闲活动区域的使用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在该区域内按照使用功能的不同划定功能区,并严格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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