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第四章 海上搜寻救助规定 第五十一条 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第四章 海上搜寻救助规定 第五十一条 海上险情及其搜寻救助信息由海上搜救机构统一向社会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有关海上险情或者搜寻救助的虚假信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