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第四章 海上搜寻救助规定 第五十条 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第四章 海上搜寻救助规定 第五十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做好海难救助的善后处理事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