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二十二条

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二十二条 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海岸带整治修复计划,对因潮汐侵蚀等自然灾害和开发利用等人类活动破坏的海岸带进行整治修复。
整治修复应当按照维护生态、保持原貌的原则,尽可能多地保留原始风貌并与周围的自然环境相协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