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精致城市建设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当规划、精美设计、精心建设、精细管理、精准服务、精明增长,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促进城市高品质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