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节约用水条例 第二章 用水管理 第十四条 威海市节约用水条例 第二章 用水管理 第十四条 非居民用水户应当建立用水管理制度,做好用水记录和统计台账,加强对用水状况的日常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