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0-06-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