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条例 第二章 办学和职责 第十条 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条例 第二章 办学和职责 第十条 联合办学的各方应签订联合办学协议,严格履行协议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8-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