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调解条例

第二十九条

宁波市人民调解条例 第二十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为因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且符合救助条件的人民调解员提供生活救助;对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的配偶、子女按国家规定给予抚恤和优待。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4-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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