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调解条例 第二十八条 宁波市人民调解条例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人民调解工作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等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的其他经费给予必要的保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4-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