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九条

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九条 业主大会可以采用招投标或者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两至三家备选的物业服务企业基本情况、拟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主要内容以及其他物业服务企业未入选的理由予以公示,并提请业主大会决定。
鼓励业主大会通过本市统一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