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训练犬只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4-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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