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三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第二十一条

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三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第二十一条 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严格保护沿奉化江、余姚江和甬江不同时期历史城区的空间格局、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
宁波历史文化名城的范围,主要是指唐明州府罗城基址,现长春路、望京路、永丰路、和义路、江厦街、灵桥路围成的区域,和奉化江、余姚江、北斗河(护城河)等水系围成的城廓,以及南塘河、天主教堂外马路等历史文化街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6-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