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第十七条 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第十七条 台湾同胞投资者可以依法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