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章 扬尘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十六条

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章 扬尘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十六条 堆放易产生扬尘的散装货物的港口码头和露天仓库等场所应当采取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物料的输送、装卸可以密闭作业的应当密闭,避免作业起尘。
大型煤场、物料堆场、混凝土搅拌站应当建立密闭料仓和传送装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6-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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