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四十条 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四十条 学校安全事故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