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城市道路设施管理

第三十一条

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城市道路设施管理 第三十一条 城市道路应当按照标准设置行人交通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行人交通设施,保障行人通行安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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