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第二章 科技创新体系

第八条

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第二章 科技创新体系 第八条 高等院校应当组织研究开发机构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4-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