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