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职工教育条例
第二章 管理

第十一条

宁波市职工教育条例 第二章 管理 第十一条 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企业领导人员岗位培训,制定相应的培训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8-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宁波市职工教育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