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五条

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编制、用地供给、建设管理等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消防、人防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相关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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