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第三章 执法规程

第二十五条

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第三章 执法规程 第二十五条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城管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选择适当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采用非强制性措施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6-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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