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第三章 执法规程

第二十条

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第三章 执法规程 第二十条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并完整保存。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6-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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