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园林绿化工程的养护管理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不得低于一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