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十九条

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天然气配套管网、输配电线路工程建设,保障清洁能源供应。
提供饮食、洗浴、住宿、医疗、教育、养老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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