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十条

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十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城市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城镇)集中供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集中供热分户计量改造。
在具备集中供热能力的工业集聚区、产业园区,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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