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节 现场办理

第三十七条

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节 现场办理 第三十七条 政务服务有关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依法需要进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现场勘验、技术审查的,应当及时安排,并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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