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条例 第四章 宗教活动场所 第二十四条 宗教事务条例 第四章 宗教活动场所 第二十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