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二章 经营者义务 第十四条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二章 经营者义务 第十四条 消费者遗失三包凭证的,可以向销售者申请补办。销售者应当及时免费补办。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07-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