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医药条例
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

第二十三条

山东省中医药条例 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 第二十三条 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的,可以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提供医疗按摩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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