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医药条例 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 第二十五条 山东省中医药条例 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 第二十五条 鼓励、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服务,提高运用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