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

第九条

山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 第九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其成员中推选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并决定下列事项:
(一)会议日程;
(二)表决议案的办法;
(三)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
(四)列席会议人员名单;
(五)其他有关事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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