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 第十条 山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 第十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召开全体会议和代表团(组)会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