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 第十二条 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改进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加快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