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三条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服务费用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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