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听证规定 第三十一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听证规定 第三十一条 听证机构举行立法听证会适用简易程序的,陈述人产生的方式、数量等事项由听证机构根据实际需要作出安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