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第五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第五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