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第七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第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和法律、法规,掌握履行职责必备的知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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