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工作机制,制定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技术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