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热条例 第三章 供热用热 第二十七条 山东省供热条例 第三章 供热用热 第二十七条 对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其他需要特殊照顾的家庭,实行政府采暖热费补贴。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