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第五章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第二十五条
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第五章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第二十五条 鼓励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传统产业企业应用信息技术所产生的技术开发费用达到一定比例的,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传统产业企业应用信息技术所产生的技术开发费用达到一定比例的,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