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六章 安全监督

第三十三条

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六章 安全监督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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