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七条 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七条 农村公路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构建比例适当、衔接顺畅、布局合理、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网络,并满足乡村振兴和国防建设的要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