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侵犯成员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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