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
第六章 监督与保障

第四十九条

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 第六章 监督与保障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政策性措施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动物疫病保险业务,逐步扩大承保的动物疫病种类和范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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