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规范劳动用工,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08-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