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第六章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第四十八条

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第六章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第四十八条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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