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第六章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第四十六条 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第六章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第四十六条 选民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