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台儿庄古城保护规划以及详细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报经批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